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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协议丢了 ,离婚结婚都在东北。我是石家庄的。我能异地申请么

协议离婚 2024-04-24 14: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问下当地的婚姻登记处。
  • 协议离婚只能在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诉讼离婚的需要在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如果被告在异地居住了一年以上,那就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异地协议离婚的,需在回到夫妻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不得在外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同时需携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必需在夫妻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所以协议离婚不能异地办理,诉讼离婚有可能可以在异地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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