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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东莞搬迁深圳公司,正在孕期内的员工怎么补偿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2 14:24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但若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3
  • 您好!这种情况要看劳动合同中有没有把深圳约定在工作地点范围内,如果没有的话,员工不去深圳可以按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
  • 这个可以按n来补偿的哦,你这边具体是啥情况的?6
  • 您好,请问这个员工月工资多少呢,工作了多久了呢
  • 你好,不去的情况,按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 下午好,这个是按照工作年限补偿的
  • 你好,请问入职工龄共多长时间?
  • 你好,超过20公里可以索赔
  • 您 好,可 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搬迁孕妇不去的,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搬离了现在所在城市的,则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补偿金支付标准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搬迁时,是在哺乳期内的,赔偿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去确定:如果搬迁至市外,员工自己选择不去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但不会因为哺乳期而额外多付补偿金。如果市内搬迁则没有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搬迁,孕妇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如果是在本市的话,是不需要赔偿的。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继续上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式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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