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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此单位工作21年,去年12月发现癌症,12月中手术切除肿瘤,虽然不用化疗,但是每个礼拜需要去医院开中药吃。治疗期间是刚好是自己的年假期间,所以没有请病假。1月份照常上班一直到现在。单位最近因为经济不好,需要裁员,请问1/我还是属于医疗期吗?20年有24个月的医疗期吗?2/单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3 15: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您去年12月进行了癌症手术,虽然治疗期间是年假期间且1月份后一直正常上班,但考虑到癌症的严重性和后续治疗的需要(如您提到的每周需要去医院开中药),您的情况可能仍被视为处于医疗期内。
  • 您 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员工得了癌症,按照《劳动法》中的规定,需要给一定期限的医疗期用来治病,用人单位不能直接因为员工得癌症就将其辞退。
    也就是说,在医疗期内,员工即使得癌症了也不能辞退。
    但如果医疗期届满,而员工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无法承担新安排的工作,这样的情况下单位可以将其辞退。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法律分析:员工得了癌症,按照《劳动法》中的规定,需要给一定期限的医疗期用来治病,用人单位不能直接因为员工得癌症就将其辞退。也就是说,在医疗期内,员工即使得癌症了也不能辞退。
    但如果医疗期届满,而员工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无法承担新安排的工作,这样的情况下单位可以将其辞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法律分析
    】:职工患癌症规定是需要给一定期限的医疗期用来治病,用人单位不能直接因为员工得癌症就将其辞退。就是说,在医疗期内,员工即使得癌症了也不能辞退;但如果医疗期届满,而员工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无法承担新安排的工作,这样的情况下单位可以将其辞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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