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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消费申请退款,第二次不给退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4-04-20 11: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结合细节研判消费者主张解除的合同或法定事由的
  • 未成年消费不给退应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未成年人超额二次消费,未经家长追认属于无效行为,商家应当退款,协商不成,家长可以向消协投诉。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但是瞒着家长购买价值上千元的大宗物品,与其年龄、能力不相适应,需要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

  • 一、未成年消费退款法律是什么
    1、未成年消费退款法律如下:
    (1)未成年人高消费,如果属于可以退还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要求商家退款;
    (2)但是,如果是吃饭、住酒店等消费,是无法退还的,但双方可以协商退还部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未成年人维权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未成年人维权的主要途径有:
    1、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2、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控告;
    4、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5、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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