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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丈夫单方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别人买房并进行登记,她可以不归还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4-23 11:1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房屋产权最后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男方赠与的性质,妻子可以去诉讼
  • 咨询内容不明,无法给与准确的法律意见,与律师电联为宜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 夫妻单方处理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有: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请求返还。若该财产所有权已经转移,且第三人善意的,不知情一方不得追回,但可以据此向擅自处分的一方当事人请求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要看具体情况,建议详谈
  • 可以考虑签署财产约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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