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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了一年房租没签书面合同 住了不到一个月不想住了 房租能退吗

房屋租赁 2024-04-22 09:3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交了租金没签合同有可能不退钱,虽然没签合同,但是口头约定,交了租金,合同已经事实成立了。因此不想租了,可能构成违约。当事人想要回租金的话,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基层组织申请调解,确实没办法解决的,收集有关证据,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需要了解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已经缴纳的房租,如果没有法定理由,不可以返还。
  • 你好,根据实际约定进行解除
  • 如果签了合同的,一般是不会给退的 。你可以这样,就是你出个租房启事 ,给房子找个新租户 ,那位进来把钱给你 就可以了,然后新租户按你俩那个合同继续往下住 。当然最好 让房主知道 。
    因为我的朋友,有个人就是那样做的 。
    你先找你的房主问问,他能退了就算了,不能退了,你就给另找一个租户来自行解决 。
  • 没签租房合同不想租了,通常可以退还剩余房租。租赁无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承租方应当向出租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出租方时租房合同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法律分析:没签租房合同是否可以退租要看情况。
    如果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不能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可以退房。
    如果能确定租赁期限的,就不能退房,否则属于违约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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