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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幼儿被电动车撞至枕骨骨折颅内出血,家长请假在医院照顾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22 17:00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对于5岁幼儿被电动车撞至枕骨骨折颅内出血的情况,家长在医院照顾期间可能产生的费用,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得赔偿: 医疗费用:这包括了孩子的诊疗费、手术费、药费、住院费等所有与治疗直接相关的费用。 护理费:由于孩子受伤需要专人照料,因此这部分费用也可以得到赔偿。 交通费:如果家长需要往返医院,这部分费用也可以得到赔偿。 误工费:如果家长因为照顾孩子而请假,那么这段时间内的工资损失也可以得到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家长和孩子都可能因此事受到精神上的伤害,所以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是可能的赔偿项目。 具体的赔偿金额和项目需要根据事故的责任比例、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收费清单来确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家长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 护理人员较少的收入作为护理费项目,向事故责任人主张,其他如医药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及构成伤残情况下的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但伤残级别需要按照鉴定意见来主张
  • 5岁幼儿被电动车撞至枕骨骨折颅内出血,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营养等所有损失,需要司法鉴定确定,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家长请假照顾的,可以主张家长的误工费。
  • 您好,责任定下来了吗?请问责任认定了吗?
  • 你好,家长请假造成的误工费也需要赔偿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 你好,责任人态度怎样?交警定责如何
  • 您好,具体情况进一步和您了解。
  • 您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您的情况吗
  • 详细情况方便了解一下
  • 车祸中若有儿童受伤,则责任人应当赔偿的赔偿金种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同时儿童的监护人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儿童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成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很多相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3、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 对交通事故中受损害的儿童,同样应当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您好,可以做鉴定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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