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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外省女经人介绍认识安溪男,育一女、后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女孩随母,户口一直没迁出……多年后、女方与他人另育一男,户口仍随母!这种情况可以拆户口吗……双方没有债务、财产纠纷,女方带小孩在外务工

其他 2024-04-22 08: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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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离婚后,户口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分户,还有一种就是将户口迁出。
    1、分户是指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女方可以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此时女方户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户口本上登记地。
    2、如果女方回娘家或去了其他地方,则可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主要是涉及到什么问题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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