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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9年了现在公司逼我离职,我查了一下我的社保少交了2年,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吗

社会保险 2024-04-22 14:2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解决。如用人单位拒绝补交社保,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解决。
  • 1.个人主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2.社保可以要求补缴
  •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的,需要律师告诉我
  • 可以通过确认劳动关系后要求补缴或折现
  • 法律分析: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缴。
    (一)、补缴,跟单位反映情况,出示漏缴社保清单。
    (二)、如单位答应补缴漏掉的社保,却没有行动,可向当地社保局投诉。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至于证据,只要能证明你是这个公司的员工就可以,比如说劳动合同、工资条以及考勤记录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 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至于证据,只要能证明你是这个公司的员工就可以,比如说劳动合同、工资条以及考勤记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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