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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个人原因生病需要治疗,都有哪些权益

工伤索赔 2024-04-22 13: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生病治疗,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病例工资待遇。
  • 职工生病时可享受下列待遇:
    1、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享受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2、工资保障,职工生病休养期间,不得克扣职工的工资;
    3、其他。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如果工人是因为工作原因生病的,老板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工人自身身体疾病,老板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行动建议
    1.及时到医院进行治疗。
    2.保留好各种诊疗和费用单据。
    3.和老板协商沟通,要求支付相关赔偿费用。
    4.先自行解决,不能解决的再持证据诉讼维权。
  • 企业职工在患病期间的权益有: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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