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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证有哪些补贴?

社会保险 2024-04-22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失业补助金是保险公司对缴纳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的补贴,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审核通过后,应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 有了失业证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办理了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可凭失业证到户口所在街道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办理失业救济金失业保险领取。但是如果没有办理失业保险就没有失业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开具失业证之后可以依法去申请领取失业金。办理了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可凭失业证到户口所在街道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办理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手续。但是如果没有办理失业保险就没有失业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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