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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受伤了脚趾头骨折打的石膏,没有合同这个怎么弄

工伤索赔 2024-04-29 17:4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方是否愿意配合赔偿,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院解决
  • 您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赔偿金。
  • 工地上受伤了脚趾头骨折打的石膏,
  • 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关系认定!
  • 电话咨询是免费的,也说的清楚
  • 法律分析:在工地受伤,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所以,在工地受伤,自然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地上受伤了,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与用人单位说明情况,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供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裁决为劳动关系存在后,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法律分析: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认为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的月工资和工作年限来判断与单位协商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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