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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着火了,政府能给补贴吗

其他 2024-04-24 23: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如果火灾起因属于人为的话,法律没有规定国家必须进行补贴。如果因为意外,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发生火灾,可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助。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对于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于食物、衣物等基本生活救助。对于人为意外灾害,民政部门没有此项资金予以救助。
  • 法律分析:会补助,国家对因火灾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家里失火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助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救助申请和证件。
    县财政、民政部门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纠正,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民政部门报告。省财政厅、民政厅适时对市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和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逐级逐户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通报,对违反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纠正。法律依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县级民政部门要规范和公开灾害救助款物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在发放救灾款物过程中,应遵守财务和现金管理规定,指定两人以上共同负责。受灾群众领取救灾资金时,应在《受灾群众救助花名册》上签字,原则上由本人领取,对本人无能力领取的老弱病残人员,可委托他人或由村委会指定人员代领,代领人必须签字盖章,并将资金及时送达救助对象。
  • 法律分析:会补助,国家对因火灾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家里失火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助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救助申请和证件。
    县财政、民政部门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纠正,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民政部门报告。省财政厅、民政厅适时对市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和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逐级逐户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通报,对违反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纠正。法律依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县级民政部门要规范和公开灾害救助款物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在发放救灾款物过程中,应遵守财务和现金管理规定,指定两人以上共同负责。受灾群众领取救灾资金时,应在《受灾群众救助花名册》上签字,原则上由本人领取,对本人无能力领取的老弱病残人员,可委托他人或由村委会指定人员代领,代领人必须签字盖章,并将资金及时送达救助对象。
  • 向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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