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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淮安区供销系统职工,由于单位拆迁,单位想和我们买断工龄,每年600元,还不给我们补交社保,所以我们没签字,今年脚骨折住院,由于单位未交社保导致医药费无法报销,我找单位领导,他让我起诉,该如何办?

社会保险 2024-04-25 0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有社保补交纠纷时可以向人社局反映,投诉或举报。
  •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劳动者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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