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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三轮车,和一个两轮电动车相撞,我全责,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没事,但是他开了半个月假条要求我付误工费,这钱需要我出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26 18:48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对,这个除了医药费还有这个误工费,如果有这个详细的误工期的话是需要赔付的
  • 需要,对方在确有误工的情况下,您是需要支付对方相关费用的。
  • 您好,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如何划分的?
  • 您好 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需要承担,
  •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您好,对方哪里受伤啦 发生多久
  • 您好有什么法律问题要咨询
  • 法律分析:误工费不一定非要病假条才能赔偿,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的,如果当事双方协商,用病假条作为依据,也是可以的,如果当事双方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医院出具的证明,计算误工时间,或者按照评残日期计算误工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需要证明交通误工费金额的,被害人需要提供误工收入和误工时间的证明。误工收入可以用的工资条或用人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进行确认。没有固定收入的,根据被害人提供的其自身近三年的收入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误工时间由医院出具证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法律分析:请假去处理交通事故是否可以向对方要误工费,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下:如果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误工费,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基础证据,如果住院,则住院时间和出院后医嘱证实的休息时间总和为误工期间。如果因岗位特殊要求,受害人的伤、病与其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在无医嘱或医嘱确定的休息时间不足以保障受害人恢复期正常工作状态时,法院可以依据单位误工证明等其他证据合理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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