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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男方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子,还有二十多年九十多万要还,现在没还清加不了名字,想问下怎么才能保证女方的权益,谢谢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4-28 11:0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应当是可以加名字,具体去不动产问下。另外,可以写一个婚内财产约定,把这个房子归属写清楚就行
  • 你好,建议双方就房产归属或分割签订书面协议
  • 双方达成一致,书写协议,必要时公证。
  • 婚前贷款买房,该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女方一部分。
  •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要在房产证上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才能成为共同财产,或者夫妻双方签订财产协议,约定婚前房子婚后共同所有的,才能转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一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当事人约定该婚前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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