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员工手册能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嘛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6 15:5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员工手册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中国劳动法律体系中,劳动合同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性文件。员工手册通常包含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的权利与义务、薪酬福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补充和细化。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手册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员工手册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2. 员工手册应当经过劳动者的确认,劳动者对员工手册的内容有异议时,有权提出质疑或拒绝执行。 3. 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指出员工手册作为合同附件,并注明员工手册的版本和生效日期。 4. 如果员工手册的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及时通知劳动者,并经过劳动者同意。 总之,员工手册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有效附件,但必须保证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劳动者对其的知情同意。
  • 可以的,法律上对此并不禁止的,具体需要看劳动合同关于该方面的约定的
  • 一般可以的,不违法的,但员工手册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和内容不违法。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 你好 可以做为合同附件、
  • 法律分析:合同附件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确定的,就构成了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带有附件的劳动合同是被认可的,因此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些附件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有效证据。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那么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变更将会非常麻烦。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制定无论需要经过多少次民主程序,用人单位有最终决定权,劳动合同只有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签署和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与员工手册(规章制度)这二份文件的性质不同,不能互相构成组成部分。劳动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合同、协议,既然是合同,那么必然是合同各方协商而订立,至少表面上劳动合同也是双方协商订立,而不是公司单方面制定。
    (实际上合同条款大部分都是公司定的,但是形式上是双方协议的。)而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不是合同,而是公司单方面制定,只要内容合法,并且在制定的程序上征求了员工或者员工代表的意见,员工手册就可以适用。
    虽然说劳动法律要求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征求员工意见,要有民主程序,但是,这与作为合同的一方协商订约是完全不同的。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书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般与劳动合同一起签字。补充协议,才单独签字。合同附件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确定的,就构成了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在法律上带有附件的劳动合同是被认可的,因此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些附件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有效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