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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集中交房时与开发商现场人员一起查验房屋,确认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渗漏水、进户门刮花生锈)无法交房,约定保质修复和更换新进户大门,完工后再行通知交付。 但开发商怠于维修,一直没有再通知交付,反而物业来主张权利,起诉要求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一审、二审判决“尚未出售或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广东省高院也驳回其再审申请。 买房没有交房已很苦,物业还来搞搞震,真的咽不下这口气,如合适,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开发商尽快交付和支付逾期交付赔偿金。

开发商违约 2024-04-30 11: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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