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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问题是:工作36年,去年患有结肠癌,能办理病退吗?

其他 2024-04-30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癌症病人办病退的规定如下: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交费年限(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及以上。若部分地区对国有、集体企业缴费年限满10年(含视同)及以上也满足病退条件。
    3、由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公示、再上报,当地人社局会对各单位报送的病退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4、劳动能力鉴定阶段,由市人社局鉴定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并出具鉴定意见后予以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 统一下发鉴定结果,单位需携带材料办理病退待遇审批。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可以办理病退的疾病:符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1至4级者;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其他。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病退的情形包括:
    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出院后医疗期满;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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