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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店上班两个月 没有签劳动合同 但是已经支付了第一个月的工资 第二个月用人单位直接从工资里扣了1000元当做押金 并符合说 离职需要半年提交申请 押金半年后也才能退回

讨薪 2024-05-13 17: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金店扣除你工资作为押金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金店无权扣除你的工资作为押金。你可以要求金店立即退还押金,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维权之需。
  •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和退还押金,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支付工资和退还押金。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进行调查并协调解决。若仍无法解决,你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记得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押金收据等,以便维权时使用。
  • 除了举报,你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回工资和押金: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和退还押金。其次,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其裁决。若仲裁无果或你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至法院,让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同时,可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他们可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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