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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在苏州姑苏区做暑期工作冒充长期工会有什么后果?

其他 2024-05-16 0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暑期工会受法律保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少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应当限期补偿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 短期工冒充长期工可能导致所签订的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
    如果劳动者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但是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仍然可以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短期工冒充长期工可能导致所签订的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如果劳动者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但是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仍然可以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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