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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行道,沿单行道方向骑电瓶车靠左行驶时与另一辆对向驶来的四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本人受伤住院,发生地点在芜湖,请问会如何判责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5-20 1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您好,电动车与电瓶车发生车祸,事故责任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
  • 您好,电动车与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具体责任由交警部门进行判定。交警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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