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长沙买房退房政策如何规定

房屋买卖 2024-05-21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退房条件:
    (一)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一房两卖;
    (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
    (四)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抵押的事实;
    (五)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事实;
    (六)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七)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八)迟延交付房屋超过法定期限;
    (九)迟延办理房产证超过法定期限;
    (十)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
    (十一)所售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十二)房屋的产权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第一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 你好,根据规定,如果开发商违约行为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退房情形,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 因房屋买卖违约而产生的退房问题,如果买卖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相关问题。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