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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初,确定恋爱关系,2008初,女方要求男方修房子,由女方出地{当年价值最多四万的地基,按女方名字才能办到建房手续),男方父母全额出钱30万修了一栋四层楼房,2009年2月全部完工,到2009七月才领的结婚,请问现在房子算不算婚前财产,男方父母有没有分房子的权利。现在是女方因为感情不好,而提出离婚。

离婚 2012-06-05 09: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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