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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海珠区我在淘宝买东西,店家跑了应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4-05-22 07: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首先可以跟淘宝卖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淘宝的店小二介入,如果淘宝的客服还是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去到当地的消费者投诉协会进行投诉,也或者可以拨打12315投诉热线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发生网购纠纷,消费者可以拨打电商总部所在城市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也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涉及金额比较多的,可以向国家公安机关报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 建议协商,如果是网购协商不成可以打卖方所在地的12315解决,也可以选择到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以及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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