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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三口现有住房73平方米,已建20年。楼梯是公用的可以申请新宅基地一处吗?

其他 2012-06-07 12:5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您好: 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 (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 (四)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归侨、港澳台同胞等,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 (五)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由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希望能够帮到您。
  • 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规定的标准。 如果要申请新宅基地,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具体你是否能够成功获批,还得看当地政府的具体规定及你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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