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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商业贷款转公积金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5-25 09: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一般有以下的5个贷款条件:
    1、信用良好,没有任何逾期的行为;
    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及以上;
    3、在当地正常交住房公积金;
    4、转贷业务要转贷到接受原住房贷款人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5、申请人要向银行确定购房贷款还没有结清,再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银行同意后,才能办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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