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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0岁女生我在大概三四年前网恋了一个比我小两岁的女生(前提下我们两个已经做了很久时间的网友)但由于我自身对网络环境的看法和对自己的不自信抱着侥幸的心理我一直都在用快手同城里的一个人的照片拿来跟她网恋久而久之她也相信我就是照片里的样子然后处了小两年期间对她有各种礼物花费期间要我以撑面子和所谓的分手后自己不亏为理由在她20岁时给她在长沙中心区买一套单身公寓后来我因为她的次次犯下触碰我底线的某些行为提出分手后来就没有联系了我给她也拉黑删除再后来她的朋友在快手不知道

网络侵权 2024-05-25 11: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相互给付财物属于赠与行为。 恋爱分手经济纠纷 ,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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