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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农历八月,我被有家室的男人强奸,现在什么证据也没有了,当时没勇气报警,也想离开那个地方,因为工资年发的有点舍不得,索性就破罐子破摔,反正都这样了,只有三个多月就结束了,后面就是自愿了,我没有花他的任何钱财,现在他老婆辱骂我,我该怎么做对我的好处多一点

暴力犯罪 2024-05-25 13: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及时报警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可处更重刑罚。及时报警可保护自身权益,避免进一步伤害。如未及时处理,可能面临证据灭失、难以追诉等风险。
  • 针对此类情况,可以报警或寻求法律援助。报警可追究犯罪者刑事责任,保护个人权益;法律援助则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帮助制定合理维权策略。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个人意愿和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后做出决定。
  • 建议报警。如已遭受实际损害,可同时主张民事赔偿。报警时应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案情描述,以便警方调查取证。如担心个人安全,可申请保护令或寻求相关机构帮助。同时,保留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以备后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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