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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企业,工人因家里事情在工地自杀,公司该怎么处理?需要赔付吗?

工伤索赔 2024-05-26 0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工人工地外自杀的工地应承担什么
    1、如果工地没有侵权、侵害、不当行为的,工地没有法律上的赔偿责任。如果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其遗属可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则由用工单位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用人单位应当全额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地拖欠工人工资怎么办
    工地拖欠工人工资怎么办如下: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追讨自己的工资报酬。
  • 搜集证据,起诉索赔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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