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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逃税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刑事辩护 2024-05-30 08: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逃税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规定:
    1、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总额10%以上,经税务机关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被二次处罚后再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五十七条
    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 你好,立案标准为10000元
  • 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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