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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单位工作15年,原合同工现改为劳务派遣。24年患精神疾病休假治疗,单位给予一年医疗期,至今年4月底劳动合同到期,现患者基本康复,单位借口其未癒不给上班,同意依照劳部发236号规定(24个月医疗期)补签一年劳动合同,但合同上要有“医疗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请问这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6-03 09: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属于单位自行安排休息,可以要工资
  • 不合法。应先与单位沟通协商,要求单位遵守相关法规。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医疗证明、劳动合同等,以便维权时使用。如情况严重,可寻求律师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 单位补签一年劳动合同并注明“医疗期满后不再续签”可能不合法。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医疗期满后,如劳动者仍无法工作,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按法律规定处理,而非直接不续签。若单位违反规定,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 针对此情况,常见处理方式包括:1. 与单位协商,要求依法处理;2. 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如协商无果,可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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