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成都市领克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培风村农民新居工程20号楼底 ,房屋结构为 框架 ,所租为 层 号,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每平方米 35.00 元。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营业用房 。 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租金交纳方式为按 季度 缴纳,在每 季度 的第一个月15号以前,乙方向甲方缴纳房屋租金 元。租赁期间租金从 年 月 日起每年增长 元。 第五条 押金以及附加条款 5.1 乙方入场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租赁期满后,如该房屋无人为损坏,且无拖欠电、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等费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将押金退还乙方。 5.2 乙方在扩大生产面积过程中,如需要在租赁甲方的经营场地,条件按本合同执行。 5.3 甲方不收取乙方停车费用。 5.4乙方所在经营场地自行单独装电表,根据国家规定带收取电费,单价按照本地标准收取。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与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乙方在接到房屋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房屋交接单上所列设施的维修,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 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房屋提问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甲方须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屋内的使用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电表、灯泡等易损坏件的维修。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该房屋及其相关设备损失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如下水道堵赛,使用蜂窝煤、乱对生活垃圾造成的。 合同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果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对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拖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1、电费; 2、物业管理费; 3、电话费; 4、其他 。 在合同期间,在该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限办公室内)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 合同期满 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时,该合同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不交回租赁房屋钥匙,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搬离,如在甲方规定的搬离时间内,乙方没有搬离,甲方有权进入乙方所租房屋,房屋内乙方物品甲方有权进行清点拍卖,并扣除乙方所欠费用,若有余则交还乙方。 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且乙方已交租金和押金不予退还。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没有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 2、拖欠电、物业管理费3个月及偷用电的; 3、无正当理由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5、拖欠租金达3个月的; 第十二条 因甲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在乙方承租期间,在乙方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终止合同书没有签订的前提下,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赔偿(违约金)月租金五倍的金额,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搬迁、装饰费用的原价赔偿并退还押金和已交未满租期的租金。 1、在乙方承租期间擅自将承租房屋的产权变更,因而使乙方不能继续使用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在合同期内,要求额外增加租金; 4、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的; 第十三条 提前解除合同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 壹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没有签订时,该合同仍有效。 2、如因国家建设,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退还乙方的已交租金和押金,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续租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壹 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如甲方继续出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租金作相应调整并告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同意继续租赁,则双方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拥有完全、充分的合法权益,如果在本合同内,由于任何第三人向甲方主张相关权利而使乙方招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2、甲方提供可证明该房屋权属关系的相关材料,以方便承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及相关公司注册、经营手续。因以上原因造成承租人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情况,出租人应退还相应期间的房屋租金。 3、甲方应当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内容及承租人的所有商业秘密,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4、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做好自身防火、防盗工作,严禁在房内出售、堆放、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危害地方尝试使用明火,不得私拉乱接电灯、电线,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5、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改变公共设施使用用途,不得挤占消防通道或破坏消防设施及器材。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甲方或者第三者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6、乙方在合同期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禁在通道上高声喧哗。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该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涂改部分无效。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规定 1、转让:因乙方经营不善,乙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约束力: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只有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修改。 3、通知: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信息,应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以邮件或图文传真的方式发送。任何一方对其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4、本合同甲方具体事宜由 负责。 5、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购房协议复印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从签字之日生效,到期自行作废。

其他 2008-04-30 1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