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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安置房强制执行的法律问题

其他 2024-06-21 13: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1、依据国家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须房屋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必须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以及拍卖。
    2、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8)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二、村民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1、村民拆迁安置房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拆迁安置房土地性质包括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
    2、如果是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交易;
    3、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取得房产证后,可上市交易;
    4、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有的地方规定,此类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交易。
  • 申请强制执行,既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申请。
  • 你好,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的,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或者证据,法院审查确定后,会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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