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婆婆突然去世,没有遗嘱,儿子也去世了,公公健在将房产立下遗嘱给其他儿女,孙女儿和儿媳,有没有继承婆婆的那份财产?谢谢

遗产继承 2024-06-25 2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孙女和儿媳可能有继承权。操作如下:1. 确定婆婆的遗产范围和价值;2. 查明法定继承人,包括公公、其他儿女及可能的代位继承人(如孙女);3. 若公公已立遗嘱,需审查遗嘱合法性及涵盖的财产范围;4. 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规则分配财产;5. 如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 从法律角度看,处理此类继承问题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若家庭关系和谐,可协商解决;有分歧时可寻求调解;如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解决。选择不同方式需考虑家庭关系、财产规模、争议程度等因素。协商和调解更灵活、快速,而诉讼则更具强制力。
  • 孙女儿和儿媳可能有权继承婆婆的部分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且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但婆婆未留遗嘱去世,其财产应由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继承。儿子去世后,孙女儿可能代位继承。具体情况需结合家庭关系和财产情况分析,未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继承权纠纷或财产损失。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佳木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