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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省兴宁区地区农村土地翻建房子不批准该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4-07-05 11: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房子翻建超出面积后,其超出审批面积部分无法获得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建房者要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补交费用。建房者也可在土地登记本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等分户建房或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规定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超过部分退还集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如果对方建房用地经过了合法审批,那找村里或当地人民政府调解;如果没经过审批,那就是违建,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投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法律分析:农村建房不批,你肯定要找原因,看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如果是因为资料准备的不齐全导致的,那解决起来就比较简单,你可以去当地村委会咨询一下,看看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把资料准备齐全以后,再重新进行申请就可以了。
    现在有很多朋友都会选择在老家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子,在建房之前你必须进行申请,不然你的房子就属于违章建筑,后期被政府发现以后,政府要进行强制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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