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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天津市河北区地区,公司恶意给一个人放假,强迫辞退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7-12 0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员工,一般举报是没有用的,只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公司强迫员工辞职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金。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公司辞退员工,应到当地的劳动局进行举报投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劳动者如被相关的公司辞退,公司应积极的与这类劳动人员进行协商,告知相关劳动者辞退的原因,办理这类人员的辞退手续,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辞退的流程是什么
    1、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或者向其发出辞退的通知;
    2、由劳动者如约完成工作交接;
    3、出具离职证明;
    4、在十五日内及时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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