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报了保险后,仍然可以报工伤。这两者并不冲突,因为劳动者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可能同时构成工伤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从而享有双重赔偿的权利。
首先,关于工伤的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只要满足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以及交通事故等条件,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其次,关于交通事故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赔偿,两者并不互斥。劳动者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同时也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这是因为劳动者在交通事故中具有双重主体身份,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劳动者,也是交通事故人身侵权的受害人。因此,劳动者有权获得双重赔偿。
具体来说,工伤保险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而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则主要依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和保险合同约定来确定赔偿金额和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时,劳动者需要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等。同时,劳动者还需要注意申请时效问题,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和赔偿申请。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报了保险后仍然可以报工伤,并且劳动者有权获得双重赔偿。但具体赔偿金额和范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