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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杭州某小区租了一套房子,但这套房子属于物业用房,有一个业主(也就是和我交接的房东)说他中标了这套房子,使用权在他手上,但房产权在物业手上,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

房产纠纷 2024-08-05 10: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物业用房的租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需要得到业主大会的同意。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得到业主大会的明确同意,那么这种租赁行为可能是存在问题的。如果这位业主声称自己中标获得了物业用房的使用权,那么他应当出示相关的业主大会决议或者其他合法授权文件,证明他有权将这套房子出租给您。如果这套房子确实属于物业用房,而业主大会并未同意将其出租,则这样的租赁行为可能是违法的。
  • 你好,物业用房一般不能随便出租,可以拿出凭证
  • 可以的 建议收集证据 积极争取
  • 您好,以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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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套房子属于物业用房,有一个业主(也就是和我交接的房东)说他中标了这套房子,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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