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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让我保管他的东西,没有给我钱,现在我不小心把东西弄丢了,他让我承担违约责任,我能不能说这是好意施惠而不是无偿代理合同呢,如果我主张好意施惠的话该如何证明呢

合同纠纷 2024-08-11 13: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在无偿保管的情况下,‌如果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在保管过程中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你是在无偿帮助朋友保管物品时不小心丢失的,‌并且能够证明自己在整个过程中没有重大过失,‌那么你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个人认为无偿保管他人物品。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导致物品丢失。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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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让我承担违约责任,能不能说这是好意施惠而不是无偿代理合同呢,如果我主张好意施惠的话该如何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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