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朋友跟她的丈夫结婚两年了,婚后才发现她的丈夫脾气不好,经常打骂他还有孩子,已经有严重的家庭暴力倾向了。朋友说已近无法忍受她丈夫并要求离婚。她让我咨询一下律师,如果离婚的话她可不可以向她丈夫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谢谢!

其他 2009-08-05 10: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要在符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下离婚的时候才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指由于配偶一方的过错,如实施了通奸、姘居、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配偶的行为,造成无过错方精神上的痛苦和内心的创伤,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就其所受的精神损害要求过错方赔偿。 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原因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四种法定情形。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提出: 根据新婚姻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在离婚时未提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提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之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十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