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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不知道真假的情况下替别人销售了一套药品,销售额400元,除去运费获利180元,但购买者向工商投诉说是假药,将药品退回工商那边,并未服用,未造成人身损害,现工商已立案受理,我把400元钱退还给购买者,但购买者不收,索要赔偿,还说要追究刑事责任,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赔偿吗

损害赔偿 2024-08-21 07: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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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费者买到假药的,要保留有效证据,找商家协商解决,要求商家赔偿或者退货;若协商不成则可以打电话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买到假药可以向商家要求自己所购买商品的价款的3倍的赔偿;若商家执意不愿意赔偿,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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