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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屋赠与收费标准

婚姻家庭 2024-08-21 15: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房产赠予收费标准如下:
    1、赠与要缴纳公证费、评估费、登记费、印花税。赠与住房的受赠人还将全额征收契税;
    2、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受赠人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时,须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 评估费是房产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
    4、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
    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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