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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租赁卡退卡

合同纠纷 2024-08-22 06: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退卡指定地点:轻轨 3 号线朝阳桥站(轻铁大厦 1001 室), 轻轨 4 号线卫星路站,地铁 1 号线长春站北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 需要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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