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已经迁到城里后,农村的宅基地是否可以确权办理不动产证的问题,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其使用权通常只能由本村的村民享有。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一旦村民转为城市户口,就丧失了村集体成员资格,因此理论上讲,对宅基地就不能再进行确权。这是因为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是基于村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城市户口的居民不再具备这一身份。
然而,对于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情况则有所不同。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即使户口已经迁到城里,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没有变化,原房屋所有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仍然可以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意味着,虽然宅基地本身不能确权给非本村村民,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在特定情况下(如继承)是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的。
至于不动产证的办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但如前所述,由于户口已迁出的个人通常不再具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因此直接以个人名义办理宅基地不动产证可能会遇到困难。
不过,在特定情况下(如继承),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清晰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可能能够通过继承房屋的方式间接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据此办理不动产证。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办理的不动产证可能会在附记栏中注明权利人的特殊身份和权利限制。
综上所述,户口已经迁到城里后,农村的宅基地本身通常不能确权给非本村村民,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在特定情况下(如继承)可以得到法律保护,并可能通过继承的方式间接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及办理不动产证。但具体操作时还需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法律法规来进行。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