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领养孩子需要满足以下全部的条件只有才能办理收养登记:
1、子女数量为0或者1个;
2、具有抚养能力和教育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禁止收养子女的疾病;
4、没有法律禁止领养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龄达到了30周岁以上。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