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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两个月前与公司签订了试用期合同,为期两个月,目前试用期结束,我认为不适合这份工作提出辞职,但却被单位告知主动离职将不再按照之前规定的6k底薪发放,而只能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并将其写入了合同里,我想咨询一下这份合同具备法律效益吗?合同是不是违反劳动法的?

劳动纠纷 2024-09-01 19: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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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试用期结束,而只能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咨询一下这份合同具备法律效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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