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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服装厂上班被打扣子的机器打到,去医院诊断结果是右手中指末端粉碎性骨折。我想请问厂里除了承担医疗费用外,还应该承担什么费用,这种情况属于伤残吗。能不能一次性付清费用

其他 2012-06-23 10:05 人浏览
共1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受伤属于工伤,建议先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工伤待遇。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 属于工伤,需要做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才能确定伤残级别。可以一次支付费用。
  • 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 以工伤等级鉴定为准。
  •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 你好,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等级、年龄、工资确定赔偿数额。具体可以电话联系或面谈。
  • 建议申请工伤认定确认赔偿
  •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 还应承担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等等,属于伤残,能一次性付清
  • 属于工伤,应该享受工伤的相关待遇,申报和评定伤残等级后可计算赔偿和补偿的数额。
  • 你的损伤构成伤残,除医疗费外,还应赔偿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伤残需委托当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有人单位除了承担医疗费之外还应承担如下费用:如住院的应承担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如协商可要求一次性付清。
  •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等级要求赔偿。
  • 可以主张工伤待遇
  • 伤残需委托当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有人单位除了承担医疗费之外还应承担如下费用:如住院的应承担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如协商可要求一次性付清。有疑问请来电话咨询。
  • 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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