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单位有位同事住的地方离单位比较远,每天都要坐车,前几天因为他所乘的那辆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同事说的头部受伤,现在还在医院治疗。他想让单位申请工伤鉴定,但是单位不同意,认为他的情况不属于工伤的范围。请问单位的说法是否合理?法律上是怎样规定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

其他 2009-08-05 14: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新的工伤认定范围比较宽,只要跟工作有关的,在工作范围发生的都可以列入工伤认定范围,比如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病倒在工作岗位上,都算工伤。根据新办法,共有十种类型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第六项对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明确为工伤。当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激动着事故的,他既可以向侵权人提出赔偿,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赔偿。用人单位赔偿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其所应承担的赔偿数额。所以,一般为了最大程度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一般将有人单位和侵权人列为共同被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