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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两年谈恋爱期间向对方借款13万元左右。期间并没有表明不还该钱,但是男方之后的聊天过程中主动发短信表明该钱是赠予,现在男方要求返还该钱。

债权债务 2024-09-07 15: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已经起诉了吗 现在还是保持恋爱关系吗
  • 我让律所负责处理这类案件的律师联系您
  • 若男方改口称款项为借款,您应首先收集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款项性质及双方借款合意。其次,与男方沟通,明确表达您的立场并要求其按约定还款。若协商不成,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提起诉讼。
  • 在恋爱期间,若男方最初未明确表明是借款,但后续行为(如主动发短信表明为赠予)可能引发争议。然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的形式并非绝对要求书面,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若您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及款项交付,即便未明确标注为借款,您仍有权要求还款。关键在于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
  • 从法律角度,确保权益不受损害需做到:1. 保存所有与借款相关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借款事实。2. 如有必要,可要求对方补签借款合同或借条,明确借款金额、期限等。3. 若对方拒绝还款,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诉讼程序及风险,必要时提起诉讼。4. 遵守法律程序,积极配合法院调查,确保案件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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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谈恋爱期间向对方借款13万元左右。期间并没有表明不还该钱,但是男方之后的聊天过程中主动发短信表明该钱是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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